案發時間:2008.11.29 晚間七、八點左右
案發地點:基隆市七堵區XX街XX巷XX號
(關於隱私部分不便公開)
剛洗完舒服的熱水澡後正準備刷牙的我又做蠢事了…
不知為何,牙膏怎麼會噴到我的目睭…
天阿,牙膏,我跟你怎麼這麼有緣呀…
不是拿你來洗臉,就是拿你來洗眼…
心想,要去看醫生嗎?醬會被醫生笑吧!
(上次洗衣粉不小心弄到眼睛就被
醫生說:「衣服洗乾淨一點,眼睛可以不用)
不想看醫生只好狂沖冷水…
大概沖個五分鐘,感覺有比較好了…
現在看東西都還算清楚啦!
呼,還好沒事…
不過算算,我好像很久沒這麼蠢了!
1 則留言:
我要是你,就不浪費,
眼球順手拿出來刷一刷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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